关于启用新版A4财务报销票据粘贴的通知
中心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要求,结合我单位财务报销、档案管理等实际情况,为方便报销和复印会计凭证,减少外来原始附件(A4纸张的合同、文件、各类审批单等)折叠带来的不便,财务科自2019年3月1日起,启用A4版式财务报销票据粘贴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票据粘贴单请按横版使用,切勿竖版使用,否则无法规范装订。
2..所有需要报销的票据必须均匀、平整并分类粘贴,由左向右呈“鱼鳞”状粘贴在边框内,开口向右。
3.每张票据均正面朝上贴在粘贴单上,不要以票贴票,不要集中在中间粘贴,不要将票据贴到粘贴单外。
4.票据粘贴单必须保持平整,不要折叠。
5.粘贴票据只能用适量的胶水,不要用订书机订票据。
6.A4纸张大小的附件,不需要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直接附在报销单后即可。
7.请使用蓝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票据合计金额及票据张数,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8.报销封面、差旅费报销表等单据也改为A4版式,如有需要,请到公司QQ群自行下载使用。
财 务 科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