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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职业教育培训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弱电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4/11/27  作者:XJGCJS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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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新田县职业教育培训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正在进行施工,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现对弱电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新田县职业教育培训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龙泉街道

3、招标范围及内容:

3.1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中弱电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大门及垃圾站: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室外LED屏显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停车管理、紧急报警求助

2)地下室: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门禁管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报警求助、巡更系统

3)风雨操场: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紧急报警求助、室外LED屏显系统、公共广播系统

4)会议系统: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

5)机房工程: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巡更系统、消防控制室整体机房与装修

6)教学楼一,教学楼二: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网络、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报警求助、电梯五方对讲

7)男女生宿舍楼: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网络、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报警求助、电梯五方对讲。

8)食堂: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门禁管理系统、网络、一卡通、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报警求助、电梯五方对讲。

9)图书馆、报告厅: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门禁管理系统、网络、LED屏显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电梯五方对讲、一卡通应用、紧急报警求助

10)综合楼: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门禁管理系统、网络、一楼LED屏显系统,公共广播系统、紧急报警求助、电梯五方对讲。

11)校区外围:涵盖整体的综合布线、视频监控、停车管理系统。

3.2含所有材料二次运输、成品保护、设备卸货吊装。

3.3弱电工程报建、检测、调试、资料、验收等各种手续的办理,费用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3.4负责弱电工程竣工验收达标并及时提供弱电工程验收合格报告,办理相关手续。

3.5本项目的智能化弱电预埋由分包人预埋至弱电井。

4、工期要求:  72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6、保修要求: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承担保修任务。

7、安全生产:由分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现场安全生产,分包单位承担责任。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投标保证金:/

10、发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一次性验收达标。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11.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1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4 本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2、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在 2024  12  2 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83821082@qq.com,确认后视同报名。文件名为:新田县职业教育培训产教融合基地建设项目弱电工程专业分包 报名单位:(参加投标报价单位名称)

13、招标文件的获取

1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11月27起至202412月29:30(北京时间)前。

13.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联系人:曹皓18874738887)。

13.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书面将问题提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前发布在网站(http://www.xjgcjs.com),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需书面确认收悉。

14、评标办法

1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同时适当考量投标人的资信、综合实力、实施能力等指标,结合考察和推荐情况综合确定。

14.2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等有不清楚或模糊的,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作废标处理。

14.3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导致评标时相关信息确认出差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4评标后对评标结果及时通知投标人不接受询标,也不对中标结果做解释

15、中标

15.1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15.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前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6、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监察审计的监督。监督电话:0731-84629339

17、联系方式

人: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100号有色地勘产业大厦1719

曹皓、谢雨航

联系电话:1887473888718075908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