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八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金桂世纪城(一期)一标段工程 木工劳务分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湖南湘江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施工作业分包的二三八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桂世纪城(一期)一标段工程,是由桂政发改﹝2017﹞23号、桂政发改﹝2017﹞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郴州市华中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承包单位为湖南湘江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现对木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班组负责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二三八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桂世纪城(一期)一标段工程木工劳务分包。
2.2 工程地点:桂阳县鹿峰街道伍家桥。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25978.86平方米, 为1#、2#栋正负零以上(地下室顶板以上,含室外散水、台阶、明沟、坡道、化粪池)建设工程,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建筑高53.75米。
三、招标范围
3.1分包内容:二三八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桂世纪城(一期)一标段1#、2#楼生产区和生活区所有木工劳务工程,具体内容见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审查机构认可及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变更单全部内容。
3.2 分包方式:采取包工(包辅材、机具)不包主材的方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进场卸车及出场装车,包工程管理等一切费用的方式且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另因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调整改变而增加工程量未超出每层总工程款的5%均不予调整,超过5%部分按郴州市场行情价据实调整)。招标方只提供钢管、扣件、模板、木方、顶托、卸料平台、剪力墙支模水泥撑块。中标人需自备加工设备工具及辅料,如锯台、平刨机、压刨机等,电钻对拉螺杆、螺帽、蝴蝶扣、步步紧、穿墙螺杆、PVC套管、钢丝绳、钢丝卡、卸扣、吊环、钉子铁丝、贴缝用胶带、脱模剂等辅助材料)。
四、标段划分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分为 壹 个标段,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2 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正式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确保开工从正负零到主体封顶在120天内完成,具体以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4.3 质量要求: 工程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争创市优工程。必须确保项目湖南省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合格,且无条件配合考评工作。
4.4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确保项目评为“2019年度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工地”(省级安全标准化优良工地创建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内,中标方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方省级安全标准化优良工地创建工作)。
五、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5.1 按施工图施工;
5.2 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5.3 施工图所明确采用的中国国家标准、部颁和湖南省有关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需要澄清的地方,应及时向招标人咨询。
六、招标要求
6.1、工作内容
6.1.1 设计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模板专项施工方案等文件中需要的所有模板工程且与水电图、弱电图、消防、暖通、电梯等施工配套的木工工程量,工程进场前准备工作、维护工程,包括主体施工阶段、二次临时设施的搭设,设备基座、协助安装用工等。本工程所有木工模板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现浇、预制构件模板制作安装;拆模后跑模部位的锤凿粉刷;设备基础的模板制、安、拆;构造柱、圈、过梁及其他需二次浇捣的模板的制、安、拆;后浇带的二次装拆模;本工程所需材料进场的卸车、场内转运(包括塔吊覆盖不到位部位转运)、退场材料分类清理、码堆、装车,楼面清理、模板清理及刷脱模剂;承重架支设(包括施工电梯基础顶板加固支撑架体搭设)、模板制作、组拼、清理、堆放、模板修补、刷油、涂刷隔离剂、界面剂;预制构件、预留洞口、放样预留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所用材料的装卸、搬运;施工现场及作业区场地的清理(包括钢筋安装前、混凝土浇筑前的模板面卫生清理)、浇捣混凝土时模板安全监护、混凝土浇筑完成后的柱头漏浆清理及混凝土隔离钢丝网安装、外悬挑架挑出层的模板隔离封闭,悬挑首层平、立面封闭用料制作,施工电梯安全防护门上部、左侧、右侧封闭用料制作,施工电梯出料侧料道水平封闭用料制作,管道井口、烟道口水平封闭用料制作等需木工配合作业的工程事项。木工工种作业范围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人员安全均由中标人负责。
6.1.2招标人负责现场接送电至三级箱及管理工作,中标人施工机械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安放。施工水源由招标人安装主供水管,并在每楼层留设阀门一个,具体工作面施工用水相应接水管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防暑或防寒措施、雨衣、夜班照明灯具、及中标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均包含在单价内,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其中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配发,按25元/顶向中标人收取成本费用)。
6.1.3中标人将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完成当日落手清工作。需二次搬运的,由中标人负责。
6.2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有: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材料只提供钢管、扣件、模板、木方、顶托、卸料平台,其他加工机具设备及小型材料均由中标人负责。
6.3中标人配备足够的施工作业人员,确保人员随时可加班加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并必须严格按照中标人项目部的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完成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中标人原因每延误一天处以300元的罚款,以此类推。
6.4中标人应严控支模质量,如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跑模、爆模情况,中标必须及时予以处理,对跑模、爆模凿出建筑垃圾自行清理至指定建筑物外围区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材料浪费及后续修补及抹灰增加的相关费用。
七、实施和管理
7.1 投标人所委托的班组负责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完成此项工作的经验和组织能力。中标人在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换班组主要负责人。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所委派的班组负责人由于工作不力、不听从指挥、工作失职,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中标人不得托辞拖延。
7.2 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各个阶段的质量监督和检测,并执行其指令,以确保工程质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工期和施工进度的协调和管理,以保工期能按时完成。
7.3 中标人从进驻施工现场开始,还应遵守招标人的治安、交通、保卫等工作的管理。
7.4招标人提供电源水源,并承担生活区宿舍的水电费用。如中标人需要在生活区开设食堂,则食堂相关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根据中标人提供的职工花名册提供宿舍。中标人人员离场时应及时调减住房,中标人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后3日内全部退场,不得继续占用招标人提供的生活区相关设施。必须爱护设施,如有损坏,按相关管理办法赔偿。
7.5 本施工项目不得转包,如发现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8.1具备可承担相应施工劳务作业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8.2拟任班组负责人近三年须至少承揽过1个建筑面积2万平米以上、层高18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木工劳务分包业绩。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1日上午09:00。
9.2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凭缴费凭证获取招标文件。
工本费可交纳现金或转入如下指定账户:
户 名:湖南湘江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帐 号:8001 6811 5708 013
请注明“金桂世纪城(一期)一标段工程木工劳务招标文件工本费”字样。
9.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在开标前书面将问题提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在开标前发布在网站
(http://www.xjgcjs.com),通知各投标人。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万伍仟圆整(人民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如下:
户 名:湖南湘江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芙蓉支行
帐 号:8001 6811 5708 013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桂世纪城(一期)一标段工程木工劳务分包”字样。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开标时核对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如第一次招标,投标单位已经向招标人转入了投标保证金的,第二次招标,投标单位可不再向招标人重复转 入投标保证金)。
十一、评标办法
11.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不保证最低价中标。同时适当考量:1.投标人的资信、2.综合实力、3.实施能力等指标情况综合确定。
11.2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如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11.3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等有不清楚或模糊的,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作废标处理。
11.4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导致评标时相关信息确认出差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5评标后对评标结果及时通知投标人,不对中标结果做解释。
十二、中标
12.1、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天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12.2、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本人前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三、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监察审计科的监督。监督电话: 0731-84629329。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江韵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六路南段 100 号有色地勘产业大厦 1717室。
联 系 人:石金女、陈敏、肖祥文
联系电话:15873140380、15200900755、15084771655
工作联系电子邮箱:3476057014@qq.com